标准简介
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共同主编的《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为国内第一部绿色校园评价标准,标准编号为CSUS/GBC 04 - 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绿色校园评价标准》可作为我国开展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1] 。
该标准中将绿色校园定义为: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师生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对学生具有环境教育功能,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校园[2] 。
适应范围
因中小学和普通高校在建设与运营中有所不同,“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以下均称“标准”)分为中小学、普通高校两套评价体系。
“标准”的中小学评价标准部分定位于中小学绿色校园建设的评价,适用于全国地域内新建、既有的中小学校园的建设和运营,包括建筑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师住宅、图书馆和食堂等建筑、绿色教育的评价。其评价内容侧重于生态效益、环境质量、功能质量、运行管理、教育宣传等方面。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标准”的高等院校评价标准部分主要定位于高等院校绿色校园建设的评价,适用于全国地域内新建、既有的普通高校的建设和运营,评价内容侧重于高等院校绿色校园规划与设计、节约水资源、校园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管理、绿色的校园的创新、校园组织机构设立、绿色人文及人才培育等内容的全面评价。绿色校园大学评价标准可作为高等院校申请绿色校园示范建设单位的评价工具,可用于新建校区的规划评价和既有校区的运行评价。
评价体系
“标准”参照我国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的评价体系,结合我国学校特色,设置节地与可持续发展场地、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运行管理、教育推广等7 类指标体系。从学校自身特点出发,强调对于学生绿色教育的重要性。“标准”指标体系由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同时条文的设置充分突出了绿色校园的特色。《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综合考虑中国校园建筑与校园环境的特殊性,评测重点分为以下几点:
1)生态效益:重点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四节”角度,提出绿色校园建设对节能减排和资源减量的贡献度。
2)环境质量:重点对室外、室内空间的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风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考查校园环境的综合性能和品质。
3)功能质量:在满足校园基本功能基础上,考查学校与社区的关联性、交通便捷性、安全性和空间适应性等内容。
4)运行管理:考查校园全生命周期性能、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硬件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5)教育宣传:在校园满足前述“硬性”指标外,评价学校的绿色课程、绿色活动、创新研究和低碳基地建设等内容,将校园文化的建设与物质空间建设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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