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16时许,报警中心接到“受害人”马某报案称,他在贵阳市南明区建材巷被人持刀抢劫,并被人用刀杀伤。接到报案后,沙南派出所民警迅速派员展开侦查。经调阅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又带“受害人”马某到现场,但他始终讲不清楚事发时间和地点,却一直坚称被抢劫了。
根据马某描述,民警加大对周围路口的巡逻力度,但当晚直至下半夜也未发现可疑人员。为尽快破获案件,民警调取附近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经过一天的排查民警未发现可疑人员,这让整个案件顿时陷入了僵局。
不过,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报警人马某描述的案发时间和案发经过存在许多疑点。办案民警再次详细询问马某发案经过及过程,并查看了大量视频资料,发现马某所描述的与视频资料完全不符合。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和有力的视频证据,马某羞愧地承认这是他自编自导的“抢劫案”。
某称工作压力大很抑郁,认为受伤就可以不用上班了,但又想给公司一个正当理由,就用刀捅伤自己,谎称遭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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