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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2011年03月07日 10:49出处:  作者:亲亲宝贝网阅读次数:826
前不久,一种名为“尼美舒利”的解热镇痛药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在儿童用药上。事实上,有关儿童安全用药的问题一直存在。日前,记者对儿童用药安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儿童用药仍有不少“雷区”,在用法、剂量、说明、配伍,以及产品类型等多方面都存在着隐患。

人们认知水平的进步。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药物的开发和安全使用,才能确保儿童药安全、可靠。

 

  服务篇

  由于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特殊时期,尤其是各种器官、免疫系统的发育还不健全,属于低免疫人群。因此儿童用药需要特别谨慎,专家表示,家长在给宝宝用药时一定避开四大常见雷区。

  雷区 1

  按成人“缩小版”用药

  长期以来,儿童用药都是比照成人用量“酌量减半”,但按成人“缩小版”给儿童用药,被一些医学专家认为极不科学。很多药品说明书没有儿童用药剂量规定,而以“酌量减半”或“减量”标注,更多的只有一句话: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不少儿科医生认为,所谓“指导”是依据孩子体重和体表面积减量,而如何减量,则靠医生临床经验和儿童胖瘦不同进行换算。目前,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主要有4个依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和药品说明书。按年龄计算时,1岁儿童用药剂量为成人的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2—14岁为2/3,18岁时即与成人用药剂量相同。有的孩子与同龄儿童相比,太胖或太瘦,用药时主要参考“按体重计算法”。

  孙忠实表示,儿科疾病的药物治疗比成人复杂得多,不能简单地将成人药“打折”使用。儿童时期可以分为多个阶段,例如从出生至28天为新生儿期;28天至1岁为婴儿期;1岁至3岁是幼儿期;学龄前期从3岁到6岁;6岁至12岁是学龄期,12岁到18岁是青春期。

  不同时期孩子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能力都不同,绝不能单单按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来换算,儿科疾病的药物治疗比成人要复杂得多,应根据不同时期孩子特点和具体病情确定治疗方案。“儿童肝、肾的解毒和排泄以及血脑屏障功能均不成熟,对许多药物的代谢、排泄和耐受性差,按成人缩小版给儿童用药极不科学。”孙忠实说。

  目前,市面上使用的儿童抗心率衰竭的药品就按照每个阶段年龄段给予了不同的用量用法。“按理说,这种做法很好,值得其他药品学习,但是由于费时费力,其他药品要效仿恐怕很难。”周忠蜀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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