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网民戏称为“中国最倒霉的农民”的李清又被推上被告席——浙江桐乡供货商朱娟玉以李清欠货款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60多万元货款。2012年7月10日,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供货商状告山寨羊毛衫销售者
2010年8月,湖南省桂阳县农民李清在亲友帮助下,在郴州富民市场从事服装生意。他通过进货渠道,在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了一批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在这个郴州有名的服饰批发市场里,与李清类似的商户很多,其完整的流程是:这些羊毛衫在桐乡市的小作坊生产,然后由缝制商标的人从别处买到商标缝制,商户负责给上游卖家打款。
2010年12月1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局经侦支队派人来店铺将李清等人抓走,并扣押店内全部服装和销售用电脑,理由是“涉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在审理阶段,法院认定,警方在李清店内扣押吊牌价每件为21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共计4351件,吊牌价每件为16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价每件为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共计26187件。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4300多万元。最终,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李清上诉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2年5月20日,鄂尔多斯中院判定李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99万元。尽管这次的罚金比起一审判决已减少9成多,但李清和妻子李红英还是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已再次提起上诉。
这一官司尚未完结,李清再次成为被告——浙江桐乡供货商朱娟玉以李清欠货款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60多万元货款。
家住浙江桐乡市梧桐街道的朱娟玉在诉讼请求中称,2010年3月,李清因销售的需要,到浙江桐乡市濮院镇羊毛衫市场门店内,与她达成买卖羊毛衫协议。在近9个月的时间里,朱娟玉共给李清提供了90多万元的白胚羊毛衫,期间李清通过银行转账已经支付了29万多元,至今还拖欠了60多万元的货款。2010年12月15日,李清因销售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被内蒙古警方拘留,朱娟玉得知情况后,通过警方在看守所获得李清写的60多万元的欠条。
之后,朱娟玉拿着欠条多次到郴州找到李红英兑现,但李红英认为自己对李清与朱娟玉交易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加上所有羊毛衫已经被警方没收,所以未予理睬。在得不到货款之后,朱娟玉于2011年6月29日向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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