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委)、环保局、农业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7〕37号)精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定于9月16-22日举办,主题为“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活动将围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大力普及传播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等内容,在全国广泛动员开展多形式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现就我省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主题,我省科普日活动重点突出在新常态下,大力普及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提升科学健康生活水平。围绕前沿科技最新成果,展示高新科技最新成就。围绕公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准确、便捷为公众解疑释惑,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我省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要包括全国科普日浙江主场活动、学会服务基层活动、科普中国系列体验活动和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等。
(一)全国科普日浙江主场活动
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能源局将于9月下旬联合在绍兴市举办全国科普日浙江主场活动,突出浙江科技智慧发展,组织科学家、科普专家、科普形象大使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展多元化、互动性强、公众参与度高的广场式科普活动;突出科学与艺术、人文的结合,重点围绕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五水共治、核能利用、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化学工业等群众关切的问题解疑释惑,消除公众疑虑,将科普活动融入公众生活,积极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全面推动全省科普日活动蓬勃开展。
(二)学会服务基层活动
充分发挥学会资源优势,为基层开展科普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省级学会要积极主动联系各地科协,根据需求组织科技服务团(科普讲师团、志愿者服务队等)到农村文化礼堂、学校、乡镇、社区开展授课、义诊、咨询、技术服务等科普活动,发挥省级学会的科普功能,促进省级学会与市县科协科普工作的结合,助力当地科技创新。
(三)科普中国系列体验活动
以“科普中国”品牌为统领,紧扣“科学破除愚昧”主题,依托科普中国各主要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普中国系列体验活动,全面展示近年来科普信息化建设成果,让公众身临其境地感受科学魅力。各级科协要充分依托省内“最强科学+”华数互动电视科普专区、地铁电视、“科学+”微信公众号、微博、科普e站等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科普活动,给公众全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进一步形成全民参与、共享共建,创新创造、科普引领的生动局面。
(四)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全省各地全年围绕科普日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动员组织学会、企业、学校、社会机构以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科普馆、科普基地的拥有单位,结合“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科普宣传联合行动,向公众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成就,全面普及科学知识,提升文化素养,激发蕴藏在广大公众中的创新智慧和创造能力。
1.开展校园科普联合行动。科普日期间,要加强与、科技、教育、环保、农业和能源等部门的联合,积极动员科技企业、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充分发挥高校科协的作用,开展走进校园系列科普活动,如科学剧、科普讲座、科学实验走进校园和科普中国校园e站等,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传递给青少年,启迪他们的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2.开展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围绕科普精准化推送,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方针,组织科技专家,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中国e站、基层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特别是历年“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对象,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基层实际,遵循科普对象精准化、科普内容精准化原则,开展科普讲座、技术培训等科普活动,将科普带进基层,斩断愚昧言论的传播渠道,提高公众科技认知。
3.开展科技馆主题日联合行动。发动各地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科普馆在科普日期间围绕科普日主题开展具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围绕科普日主题的展览展示、教育实验、网络科普等多种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全面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公众创新热情。
4.开展科普教育基地主题日联合行动。发动各地科普教育基地以及相关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如博物馆、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体验,激发公众创新意识。
5.开展院士专家科学传播行动。发动组织院士专家在科普日期间聚焦热点科技和公众身边问题,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的科普宣讲活动,倡导公众贴近科学、融入科学。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教育、科技、环保、农业、能源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当地的全国科普日工作方案及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要紧紧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聚焦破除阻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愚昧思想和行为,广泛宣传绿色核能、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积极开展相关科普宣讲活动,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全面推送,切实提升全国科普日活动效果。
(三)厉行节约,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围绕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相关要求,破除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记者针对重点内容开展采风活动,加强深度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五)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7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三、工作考核
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科协、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能源局将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和科普日活动开展情况,表扬并推荐一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2017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级科协汇总本地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汇总本单位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于2017年8月7日-9月1日登录“e享科普日”网站中的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以网络在线形式开展的活动须另行填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备案。市、县级管理单位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核、汇总基层申报内容。
2. 为全面展示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的成效,突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性,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可通过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当地活动的新闻、图片、海报、视频等有关材料。中国科协官网、“e享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微平台、全国科普日微平台和北京主场活动将择优进行展示。
3. 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委)、环保局、农业局能相关部门及有关学会、高等院校要认真总结,做好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17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3、4),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扬力度。请各市科协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
4. 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录“e享科普日”、中国科协官网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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