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世界遗产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遗产四类。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物质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展历程
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阿斯旺大坝,可能会淹没尼罗河谷里的珍贵古迹,比如阿布辛贝神殿。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努比亚行动计划”,阿布辛贝神殿和菲莱神殿等古迹被仔细地分解,然后运到高地,再一块块地重组装起来。这个保护行动共耗资八千万美元,其中有四千万美元是由50多个国家集资的。这次行动被认为非常成功,并且促进了其它类似的保护行动,比如挽救意大利的水城威尼斯、巴基斯坦的摩亨佐-达罗遗址、印度尼西亚的婆罗浮屠等。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起草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协定。
1973年,美国最先加入公约组织,有大约180个国家加入。
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召开会议,评审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包括:①文物,②建筑群,③遗址。世界自然遗产包括:①地质和生物结构的自然面貌,② 濒危动植物生态区,③天然名胜。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提出把“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目录》中的,专门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遗产包括:①园林和公园景观,②有机进化的景观(人类历史演变的物证),③关联性文化景观。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一个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也叫做“世界记忆工程”或者“世界记忆名录”),目的是抢救和保护文献记录,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以便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激发创造力。这是跟《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并列的项目,一般也被当做世界遗产的整体内容。
1998年,奥地利塞默林铁路,1999年印度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延伸出一个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类型。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设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即GIAHS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组织开展对国际湿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战略,设立“湿地遗产”项目。
主要分类
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复合遗产。具有明确的定义和供会员国提名及遗产委员会审批遵循的标准:
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以及其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方。
其标准有: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和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名录》的理由)。
另外,“文化景观”是包含于“文化遗产”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并不是单独的一类遗产。
定义
“现代遗产”是世界遗产中一个重要的类型,它的定义是“19世纪以后出现的人类杰出创造”,其口号是“人类献给未来的礼物”。
历史沿革
国际社会最初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通常是为了保护史前时期的古老遗物。19世纪中后期,人们开始将中世纪的历史建筑,尤其是教堂建筑纳入保护之列,并进一步包括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遗产。进入二十世纪,保护对象逐渐扩展至二十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文化遗存。同时1945年以后的各类文化遗产也日益受到关注。
1981年,悉尼歌剧院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世界遗产委员会以“竣工不足10年的建筑作品无法证明其自身具有杰出价值”的理由予以否决。该项目虽然申遗未果,却引发了人们对二十世纪人类创造的审视和思考,即在充分重视古代遗产的同时,如何评判和对待那些未足百年的人类创造。
在此背景下,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6年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了“当代建筑申报世界遗产”的文件,内容包括近现代建筑遗产的定义和如何运用已有的世界遗产标准评述近现代建筑遗产。随后,一系列关于二十世纪遗产的会议相继召开。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将二十世纪遗产保护作为一项全球战略加以推动。在国际社会的带动下,一些国家也纷纷作出积极反应。二十世纪遗产的概念也从房屋建筑拓展到其他领域的人类创造,一些存在仅数十年的园林、纪念碑、雕塑、港口码头、海上石油钻探平台,以及粮仓、铁路、生产线等也同样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2007年,在首次申遗遇挫的26年之后,悉尼歌剧院以二十世纪遗产的身份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截至2009年,在《世界遗产名录》中,共有二十世纪遗产30余处,其中包括出类拔萃的建筑物、独具特色的城镇、布局合理的大学校园、著名艺术流派的诞生地,以及昔日举足轻重的工业厂房和景观等。
甄别标准
尽管国际社会关于二十世纪遗产的定义以及甄别方法的探讨仍在继续,尚未形成明确的理论成果,但是对于二十世纪遗产的保护实践早已迫不及待。
美国通过立法规定:凡是在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且有50年以上历史,在建筑、考古、工程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地区、遗址、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实物,都列入需要登记造册的范围。美国已经确认和登记、并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性建筑和文化遗址有100多万个,其中相当部分属于二十世纪遗产。
代表项目
巴西利亚;巴塞罗那神秘而奇异的盖勒公园;20世纪20年代建设的瑞典威堡广播站。
现实意义
鉴于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古代遗产的保护之外,没有因为19—20世纪那些有内在价值的建筑、城镇规划和景观设计的历史时间相对较短而忽略对其加以保护,而是给予高度关注,并将它们定名为现代遗产。附录在“对于将特殊类型的项目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的指南”中提到了文化景观、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等四个特殊遗产类型,其中在“历史城镇和历史中心”这个特殊类型下专门列出了“20世纪的城镇”这个类别。现代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的重要类型,反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具体遗产项目见证人类文明发展轨迹的一贯思想,保证了近两个世纪文明发展历程在实证符号上的连续性。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