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子年货——手机需要注意的事项
a) 手机产品说明书应明示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待机是指手机在接入网络后的待机。手机电池应标注生产日期。手机电池发生爆炸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害向生产厂家提出索赔。当手机电池发生鼓起或冒烟应立即停止充电和使用,并向经营者提出更换。
b) 当手机电池在三包期内,消费者明显感觉使用时间不足,可找经营者调换,经营者应通过仪器测试,证明电池容量满足标称值的80%,不满足予与调换,没有仪器测量则予与调换,不得推诿无理拒绝。
c) 在三包期内手机外壳因结构和材料因素造成外壳裂损或字迹不清都属于产品性能故障,应履行三包规定。
d) 关于换机的说明。换机时当手机后盖和电池为一体的,应手机主机和电池一起更换;换机时经营者不得以磨损包装等问题刁难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换机后手机三包规定重新计算,应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e) 关于手机退机事项的说明。7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机;符合换机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手机,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手机的,销售者应免费退机;符合换机条件,但销售者柜台暂时无型号同规格的手机,双方可协商换机时间,若无法就换机时间达成一致,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退机;退机时要连同电池等配件一并退货,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不得收取任何折旧费,不得以磨损包装等借口刁难消费者。
f) 关于折旧费的问题。只有当符合换机条件,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手机,消费者不愿意换机而要求退机时才产生折旧费问题。
g) 手机说明书中明示的功能出现性能故障都属于质量缺陷,都在三包的范围,消费者对手机说明书的功能若有疑义,如手机待机时间,照相功能象素等问题都可以到国家认证的检测中心鉴定。
h) 消费者有关于手机的真伪、质量、售后服务、争议咨询等问题发短信6286315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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