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育儿导航>3-6岁>学龄前健康>乙酰氨基酚

乙酰氨基酚

2016年11月28日 15:04阅读次数:599
乙酰氨基酚?乙酰氨基酚是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又名扑热息痛。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
4

乙酰氨基酚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②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③尿5-羟吲哚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乙酰氨基酚

5

乙酰氨基酚药物相互作用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乙酰氨基酚

6

乙酰氨基酚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后果:

1、药物过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

2、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或肾功能损害,如少尿、血肌酐升高。

3、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肾小管坏死,甚至肾功能衰竭。

处理方法:

1、解救应及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

2、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

3、拮抗剂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

4、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静脉输液和/或利尿以促排泄,以及血液透析。

乙酰氨基酚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