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父母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前往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社会保障卡办理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人员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申请人员领取审批结果。
首次参保的新生儿(指参保时不满一周岁的儿童),且已由村(居)委会或社区劳动保障站到地税部门办理完成投保登记手续满5个工作日后申办。
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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