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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致宝宝死亡疑药水有问题

2014年05月08日 16:15阅读次数:515
“针一打进去,小希(化名)就一直哭;输液不到1分钟,小希就脸色发紫;抢救半个小时后,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回忆起3月21日中午的这一幕,小希的妈妈韦女士仍悲痛:怎么输个液,人就没了呢?

 

  院方:

  若是药的问题愿承担责任

  对于家属关于药品的质疑,桂洲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不能说家属的怀疑毫无道理,如果是医院的药出现了问题,院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需等待最后的法医鉴定。

  关于未封存药水一说,院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日抢救比较匆忙,所以来不及封存药水,而且后面封存药水后,都经过家属指认的,不存在问题;至于药水的检测,这是药监局的事情。

  部门回应

  顺德区人卫药监局:患方可申请调解

  根据《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接受的检品要求检验目的明确、包装完整、标签批号清楚、来源确切”。医疗纠纷中当事的两瓶药水已开封、混合,不具备质量检测要求。其次,药品的质量检测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准则进行,经混合、稀释过的药品没有相关的法定检测依据。此外,同批次药品已于3月24日收检,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一般的检测时限为25个工作日。

  目前,法医学尸体解剖是查明死亡原因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能出具对死因最权威、最终的结论,特别是一些死因不明或不甚明确的,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下,患方可以到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专家在评鉴过程中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尸检,也可以直接走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到法院起诉等法定程序,但由于没有尸检结果影响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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