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的思想进化缓慢,到了四年级我才明白明星并不是天上的星星,也不是动物园里的大猩猩。那时我最喜欢的明星是释小龙,也许是看了他的《少年黄飞鸿》,也算得上是崇拜了。挺喜欢查查他的“户口”和看看他拍的戏,至少我每天晚上都坐在电视机前“追”“黄飞鸿”。那可别说,这还使得我学习生活上又多了个“伙伴”,至于做FANS,我还没够格儿。而在我们这些地区要想看到什么明星,那可得把时间往后推几十年。
林俊杰的歌很好听,于是我的偶像在不经意间转变成了他,这是发生在初一的事了,都说我长大了,原来人长大以后连口味也都变了。打那起,我爱上了听JJ的歌,也经常哼上几段,虽然是冒着被书砸的危险。追星始终都要付出点代价,而且往往是RMB,为了买林俊杰的新专辑,我可是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到了极限――省吃俭用。只可惜我们没有评“节俭员”什么的,真有的屈才!
在后来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让我把偶像权从林俊杰的身上推到了水木年华那里。歌好听吧?还是他们比林俊杰成熟稳重些?不,还可能是他们曾经踏过清华大学的门槛。不过无论是什么原因,我都迷迷糊糊地崇拜上了他们,而追星手段依然没有改变(我实在想不出还能用其他什么方式去追星了)。
而最近,我又喜欢上了郭敬明,因为我看了幻城(听说朋友那儿还有一本《长安乱》……)
…………(我的生命只过了一丁点儿,我只能用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