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的大部头小说就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那时候我才八岁,读的是带有插图的缩本,尽管全文被简化了许多,但对于一个字还认不全的小学生而言,这还是一个相当艰难的任务。不过刚好那时老师正好教完了字典的使用。所以,每天晚上左手一本《基督山伯爵》,右手一本《新华字典》的我,读得倒也乐呵。只是要查的字委实太多,一天晚上400字左右的一页也读不了多少。所以后来回忆时,书的内容大抵忘了,但在细如豆丝的光线下,频繁地翻字典的情形却一直记忆犹新。不过托此之福,后来早早地把常用字认全,还在一次“查字典比赛”中得了名次,这都是后话了。
真正读小说是在四五年级,不敢再贪多嚼不烂了,读的是杨红樱的马小跳系列,当时不过听同学推崇,随便读了一本,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想方设法地把一系列书弄全了,一一看完。常常有这样的事:吃完饭,关上门,看书。
为方便读书,我索性去新华书店办了一张借书证。那里的书真不少,现代小说、古典小说、魔幻小说……无所不有。毕竟是少年心性,功课又不繁重,仅一个月就读完了《哈利·波特》全集,于是读小说的乐趣又越发浓厚了。而后又陆续读完了《魔戒》三部曲等。就连现在,我都为当时的毅力而惊叹。记得我小学班主任最喜欢说的就是:×××,你凳子上有钉子啊?而我向来被说得多。而在读小说时,我却能凭借一本书安然地度过一天。
读小说的乐趣几乎是难以形容的,优秀的作品往往有一种引力,吸引你的思维随着剧情的波动而上下起伏,这些作品就像一座座伟大的雕塑,你会被它的尊严、悲痛、欢喜而感动,它的情绪从你身边流过,万象自然不去强求什么。可你一旦走近,却再难以离开。
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呢?读高尔基时是面对一面平静却又时时暗流涌动的大海,读卡夫卡时是一束束光怪陆离的破碎的画面,读鲁迅时是一支支深沉而又未燃尽的烟。老舍的幽默,三毛的忧伤,余秋雨的深沉,韩寒的率真无时无刻不在冲刷着我的灵魂。
传说中有一泓泉水,能医治百病。于是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它。
它,就是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