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未必专指那种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行径。据我的理解.凡是过于看重人生的成败、荣辱、福祸、得失,视成功和幸福为人生第一要义和至高目标者,即可归入此列。因为这样做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种占有物,必欲向之获取最大效益而后快。
但人生是占有不了的。毋宁说,它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思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姻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
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很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员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淮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掉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着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梧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回报,寺庙布施放时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说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忌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然,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所有的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如果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数学常识:当分母为无穷大时,不论分子为几.其值均等于零。而你仍在子上精细,岂不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