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宣布“五一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没有了。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贬为“臭老九”,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从1980年起,全国教育工会开展“庆教龄”、“五讲四美,为人师表”等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尊师重教远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殴打教师的事件时有所闻。广大教育工作者真正树立以教书育人为终身职业的思想也还不普遍。”要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应该在新中国建立教师节,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于是,在1981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的16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这份提案。 为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方明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先生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先生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习仲勋书记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一起向习仲勋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习仲勋问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师节,并介绍了1949年6月6日陈毅同志参加上海解放后庆祝教师节的情况。习仲勋听后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