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我们相识于闷热的午后。炽热的太阳底下,你一个人拖着两只箱子在走,就像一直缓慢爬行的蜗牛。我那时候还算是一个懂得助人为乐的好姑娘,我走过去问你,要不要帮忙?你转过脸来对我笑,眼睛明亮,牙齿洁白,明眸皓齿的似一幅画。
三年后的的今天,我在一个星星寥落的夜晚提笔在纸上写我和你的故事,很远的地方有人在歌唱。
两个小姑娘睁着眼睛打量着这个还带一点陌生的世界,一切都是很新鲜的,新鲜的环境,新鲜的教室,新鲜的同学,新鲜的友情在时间里慢慢发酵。新生编位置的时候你拉着我的手对老师说,我们要坐在一起。很久之后我回想起你当时坚定的脸,都会忍不住汗颜。十一二岁的年纪,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够说出那句话。我们睡在一个寝室,对铺。晚上睡觉的时候风噼里啪啦地敲打窗户,我瑟缩在被窝里不敢出声。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轻手轻脚地爬到你的床上去,占了你大半的位置。你也不恼,还往里面挪了一点地方。老旧的风扇嗡嗡地吹,我在黑暗里闭着眼睛笑。
那时候我们可真快乐啊,一大下课铃就往草坪跑。阳光大束大束地射下来,空气里有栀子花的芬芳。很久以后我读林徽因的诗:我不曾忘,也不能忘,那天的天澄澈的透蓝,太阳带点暖,斜照在每棵树梢头,像凤凰。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我看着这几句诗就想起很久以前的我和你。我们坐在草坪上说自己天大地大的梦想,说班主任的坏话,说邻班哪个男生长得好看,说天上的星星地上的人。
你总是笑。你笑起来可真好看啊,像夏日枝头盛开的洁白花朵。你相信吗,这么多年,我再也没有遇到过比你笑得还要漂亮的人。
第一次去网吧通宵,倔犟地把害怕埋在心里。我们握住对方汗湿了的手,穿过烟雾缭绕,穿过一张张被显示器的微光映亮的面孔,穿过那些男生不怀好意的眼神。我们握住对方的手,就像握住唯一的依靠。进了包厢关上门,我们面面相觑不晓得该干些什么。半夜的时候关了电脑躺在小沙发上睡觉,有清冷的风透过小窗户吹进来,带着树叶的清香。第二天早上我在晨光熹微中醒过来,身上盖着你的外套。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呢,那些年的我们都拥有金子般的容颜和青春,整个世界都是我们的,我们多看它一眼,它就应该蓬荜生辉。我从来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我们要对对方挥一挥手说再见,然后各自奔天涯。
真的是黑色六月,各奔东西。
总觉得我们的故事不应该搬到纸上,不应该用几个狭隘的词语来束缚,但我只是想借这篇文章告诉你,你在我的世界里,是亲人一样的存在。无论时光怎样翩跹,光阴怎样荏苒,你都是我生命里永不过期的居民。
我会始终记得,你的笑容,如繁花一般,盛开在我单薄的青春里,给了我一场盛大的温暖。
那些青春里的细节,一点一滴地浮现在我眼前,清晰得一如从前。根本就不用想起,因为从来就不曾忘记。筷子兄弟把一首《老男孩》唱遍了大江南北,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我轻轻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是我们第一次遇见时,你笑靥如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