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我跟一位叫伍金华的女同学打过一架。
记忆中,她的眼睛很大,很亮;留一头齐耳短发。在我看来,她是漂亮的。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同我一组,就坐在我前面。
我喜欢跟她讲话,跟她开玩笑,时不时还拨弄下她的发儿,当然,绝没有那个意思,我还不满10岁哩!
在我们农村小学,那时女孩子很是保守,对男孩子不怎么友善,有时还怀有那么一丝敌意,有意疏远男同学,金华同学当然也不例外。每次我没话找话跟她纠缠,她不是横眉竖目,就是用手指甲狠狠抓我。
一堂语文课上,我们学习了《再见了,亲人》那一课。课文写的是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志愿军离朝返国时,热情的朝鲜人民与他们依依惜别的情景。有位叫“小金花”的小女孩,见志愿军叔叔要走,忍不住伤心地哭了。这时,文中出现了“小金花,不要哭了,再给我唱个捣米谣吧!”这一句,使我立刻想到我前座的伍金华同学,不禁窃喜。一下课,我就嬉皮笑脸冲着她唱嚷:“小金花(华),不要哭了,再给我唱个捣米谣吧!”大概是这一次,她的“利爪”在我的手背上抓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唉呀,流血了!我顿时怒不可遏,挥拳就打。她也不甘示弱,咬牙切齿地乱抓。我揪紧她的头发,连推带搡,逼到墙边,把她的头往墙上猛撞。就在这时,班主任陈益华老师突然冲了进来。双方松手后,刚才只顾招架而顾不上哭的她,“哇”地一声,倒地就是十八滚。老师没问青红皂白,将我劈头盖脑痛斥了一顿,让我弯腰罚站,然后便去拉她、哄她……
我俩从此谁也不理谁。四年级时,我们就不在一班了。后来,我们又在同一所初中就读,虽不是同班,但课余常偶尔相遇。几年时光,我俩的变化部很大。我开始长那潇洒的胡须,她也出落成了一个动人的青春少女。每次相遇,两人目光轻轻一碰,继而又不好意思地把头扭向一边。也许那一刻,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小学时的一幕。那段日子,我很想对她说声对不起,但始终提不起勇气来;她可能早已默默地原谅了我,却也终不敢露出那一丝宽容的微笑。
初中毕业后,基本上没有了她的消息。不料高考前夕我班一位同学突然提到伍金华,说她是他的亲戚,他在她家里玩时,她还问过我呢。看来“不打不相识”,打过一架,记忆倒更深刻。不过,说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的内疚感就越重。我觉得,茫茫人海,彼此能够同窗共读实属难得。当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同学之间如若有幸再度聚首,共话当年,那该有多么亲切,多么激动人心!可是,在我的少年时代,我竟粗暴地伤害过一个亲爱的同学,以至于生活在一个集体里而形同陌路!这不知有多么遗憾!
哦,我的同学,现在,你一切都还好吧?那个打过你一次的男孩,在麓山脚下的大学校园为你默默祝福!
但愿,但愿你真的原谅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