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北京优尔格发布了《致“福施福”经销商的公开信》,反驳了路易斯6月15日传真的部分内容,并对“6377事件”作出了部分说明。
公开信首先质疑路易斯的传真是否能代表英国优尔格的真实意思,因为英国优尔格“已被英国的破产管理官”接管,但传真是由路易斯签署,而不是由“破产管理官”签署的。
信中表示,北京优尔格在2004年2月12日之前进口的印有“2426”和“6377”字样的福施福,均按中国卫生部颁发的进口保健食品许可证所标明的规格和配方生产;所有由该公司进口的福施福,均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均有一系列证明文件予以证明。信中还列举了5种证明文件的名称。
信中又称,这批6377胶囊是“在国外”生产的;生产厂家亦证明,“所有5个批号1000多万粒胶囊均经过严格检验合格才准予出厂,绝对适合人类服用”;所谓“不合格、被作为退货处理”等等指控都是毫无根据的、恶意中伤的行为。
为了证明这一点,信中附了瑞士软胶囊公司“首席市场销售执行官”和“首席质检执行官”签署的日期为2004年7月1日的英文信件。该信“确认”,“从生产角度来看”,本文所
说的福施福胶囊,从未因“不合格和不适于人类服用”的理由而遭退货处理。
公开信中还说,北京优尔格对英国优尔格“恶意扰乱福施福市场,损害消费者对福施福信心的行为深表遗憾”。
对此,一位福施福经销商感到很好笑。他反问道:“英国优尔格‘恶意扰乱’福施福市场?谁会自己扰乱自己的市场?这符合逻辑吗?”
就北京优尔格对路易斯的传真的质疑和其他问题,英国优尔格的监管官指派律师马太·沃尔特(Matthew Wald)代表公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沃尔特首先声明,路易斯6月15日的传真件,事先未经监管官过目,不能看成是英国优尔格的正式信函。
至于6377是否适于人类食用,沃尔特称,一些维生素类产品在英国被广泛作为OTC(非处方药)销售,人们一般将其看成食品而非药品。他认为,对于维生素一类的营养补充剂来说,某个批次某种成分含量的微小变化,“不大可能”对服用者造成伤害。
沃尔特还说,在英国,产品检验有非常严格的制度,即使相对于标准的极其微小的偏差都可能使产品遭到退货处理。“其实,没有通过检验,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就有什么危险。”
但是,沃尔特强调,“6377不是福施福。在中国进口和销售6377,英国优尔格并不知情,也从未批准”,专为中国设计配方并生产的福施福上面都标有“Forceval2426”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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