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其中表示,禁止捕捉、食用野外生长的陆生野生动物,就算是养殖也不行。也就是说,除了水生野生动物,比如说鲫鱼、黄颡鱼等。
当然陆生动物中,家畜家禽是可以继续喂养的,包括猪鸡鸭牛羊鹅,还有不太常见的兔子和鸽子。之所以这些东西可以被喂养,其实还因为养殖的时间比较长,因此人类有着充足的技术,而从业人员的规模比较庞大,就像养猪户就有2500万人以上。因此可以用现在的畜牧法进行市场的管理,从而可以更好的检疫。
从目前来看,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它们今后是不能食用,但在酒店、农家乐等场所却大量的贩卖食用,比如说野猪、果子狸、非洲鸵鸟、蓝孔雀、鹌鹑、金丝雀、巴西龟、中华鳖、林蛙、大黑木工蚁、蝎子、蜈蚣等。
当然,我国出台了“禁食禁野”的规定,也不会“一刀切”,不管养殖户的死活,如果是在禁食名单内的养殖户,我国也会采取一些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养殖户帮助、又或者协助养殖户们转产,搞替代产业,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持有合法有效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主体、为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业合作社(企业)代养且签订代养协议的人工繁育主体、2020年2月24日前提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工繁育主体,可获得补偿。2020年2月24日前,已经依法取缔的违法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主体不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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