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注射液之所以被禁是因为其严重不良反应,2018年国家药监局修订清开灵注射液的说明书,明确标注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早在2001年11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首次通报了清开灵注射剂引起的过敏反应。清开灵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以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为主。各系统不良反应/事件表现如下:
1、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寒战、高热等,其中过敏性休克占严重不良反应表现的23%,多数患者治愈,少数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2、呼吸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喉水肿、支气管痉挛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主要表现为大疱性药疹、大疱表皮松懈型药疹、剥脱性皮炎等;神经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抽搐、惊厥、昏迷、四肢麻痹、四肢痉挛、嗜睡、意识障碍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低血压、心脏停搏、突发性早搏、心力衰竭等;
1、医护人员应充分了解清开灵注射剂的功能主治,严格掌握其适应症,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
2、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使用该产品曾发生过不良反应的患者、过敏体质的患者(包括对其他药品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宜使用该产品治疗。
3、清开灵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其他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谨慎考虑与清开灵注射剂的时间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
4、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给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应用;对于老年人、儿童患者应谨慎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停用清开灵注射剂,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5、对于医疗救治能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等三部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谨慎使用清开灵注射剂。
6、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安全用药的宣传,详细全面的告知药品安全性信息,促使临床医生在使用时关注禁忌及慎用事项,根据病人身体状况及时调整给药方案,合理使用该药品。
7、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清开灵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机制、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等的深入研究,全面分析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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