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起“饼干”虚假广告案。案发当天,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菱湖镇梦湖小区一家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内一张宣传海报的内容标称:“酥咔饼干——专门挑战各种减不下来的肥”“酥咔饼干健康减肥”“7天瘦5~10斤”“一个月瘦16~30斤”,并配有“酥咔饼干减肥效果图”。不仅如此,其宣传名片还标有“酥咔饼干减脂专家”“酥咔全国代理商合伙人”等字样,宣传资料印有“酥咔百问百答之疾病篇”“酥咔百问百答之常规问题之吃后症状篇”等。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25位客户的体脂信息记录台账,以及130盒规格为15g/袋×21袋和32盒规格为15g/袋×6袋体验装的酥咔蛋圆饼干,遂依法查扣涉嫌问题的饼干和宣传资料。
经调查,商铺经营者于2017年11月16日向辽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单订购320盒酥咔蛋圆饼干,进货价格为200元/盒,销售价格为388元/盒。当事人主要通过上述海报、手册、资料和清华同方体脂秤、同方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PP获取客户原始体脂信息,而后对客户推销酥咔蛋圆饼干,并定期对每个客户服用后的体脂信息进行采集和登记造册。截至案发当天,已共销售190盒。
由于当事人销售的饼干只是普通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名片、宣传资料等对其功效做减肥的功能性宣传,其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即在广告中对食品做虚假宣传。同时,因该事件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目前,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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