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粒清”说明书中写明,它的成分为各种中药,治疗盆腔炎有效率达97%,治疗宫颈糜烂的有效率达98%,治疗阴道炎有效率达100%。其包装盒与说明书上标注:批准文号(2006)津卫防保健字X007号。
据记者了解,出具“津卫防保健字”这一所谓“批号”的是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这个中心的工作人员刘洪亮解释:“这只是我们所做的安全鉴定检验报告的一个序号,证明该产品正常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检验员侯常春说,防病中心做的是卫生安全鉴定,并不涉及产品的使用范围和功能,只涉及安全指标。侯常春强调,这些卫生安全鉴定是参照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的标准进行检验得出的。
天津市卫生局执法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所谓的“津卫防保健字”多少号,不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证书的文号,没有行政许可效力。
在南开区津永新大药房,记者不到10分钟就发现了四五种打着“津卫防保健字”“批准文号”的产品。
记者拿到一份名为“舒筋络”的产品说明书,上面赫然印着:批准文号(2003)津卫防保健字012号。“舒筋络”与“七粒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标注了适应症、疗效和用法用量,同样有着药品之实,但又都堂而皇之地把一个“保健用品”的检验序号作为批准文号。
此前黑龙江省卫生监督也紧急叫停“七粒清妇洁宝”,原因在于该省制订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如《黑龙江省保健用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保健用品的标签、包装、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等,不得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
身患妇科炎症的李女士看到电视上天天播放的“七粒清妇洁宝”广告后购买并一连使用了9盒。可她的炎症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引发了更严重的疾病,李女士只好到医院,又花了1000多元才把病治好。忍受了巨大痛苦的李女士,昨天给本报记者打电话诉苦:“虚假广告太坑人了!”她决定投诉该产品的厂商。
在使用的初级阶段,她感到炎症有些加重,便拨打了“七粒清”的专家咨询电话询问。专家告诉她,她的症状都是正常的排毒反应,继续使用几盒就好了。李女士于是继续使用该产品到今年1月份,可是病情越来越重,当她再次拨打该电话咨询时,已不是之前的那位专家,这位专家听了她的描述后,告诉她,“你还是别用了,可能治不好,你买一盒红霉素软膏试试吧。”李女士提出要与专家见面,为她看一下病情,专家却拒绝透露地址。此时,李女士已使用了9盒“七粒清”,还剩下一盒实在不敢用了,一共花了1107元。实在忍受不了难言的痛苦,她来到武警黑龙江总队医院妇科看病,经诊断,她已经患有严重的阴道炎、外阴炎。经过多天的治疗,李女士又花了1000多元,病情才有所好转。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去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已经认定“七粒清妇洁宝”是去年全国第二季度“八大虚假违法广告”之一,并在全国范围内禁播。黑龙江省工商部门、卫生部门也进行了大规模检查。但是不知道“七粒清”已经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的李女士,在药店仍买到了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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