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不应把所有责任往消费者身上推
对这样的回复,谢春芽显然不服:“奶粉是不透明包装,而且一般每次都是购买好几罐,购买过程中,怎么能知道奶粉是合格的?这些奶粉商,出了问题,就把所有责任往消费者身上推,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他也不接受惠氏方换奶粉的方案:“我难道缺这一罐奶粉钱?我痛恨的是,他们的产品出问题不是第一次了。”
【律师】 及时保留证据索赔维权
事实上,类似事件还有很多,但因举证难,维权程序复杂,商家态度强硬,大多消费者最终都无奈放弃。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志旗给消费者提供了几个建议:一,购物小票一定要保管好,否则一旦商家不承认售卖奶粉,只能直接向生产厂商投诉,但生产厂商一般在外地,维权成本太大;二,一旦发现问题产品,马上密封、拍照,保留第一手证据,并及时拨打电话“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若是小孩喝了奶粉后,造成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检查化验,若是因奶粉造成的原因,可以此为证据向商家或厂家索赔;若遭拒绝,可起诉,但维权成本较高。
惠氏历年回拒消费者维权事件
2002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报道:因亚硝酸盐超标被北京检验检疫局查获并销毁的、由惠氏在爱尔兰工厂生产的批号为IS192的“学儿乐”配方奶粉,早在当年3月就被查获,但惠氏并没有将这些情况主动告诉他的客户。非但如此,在被媒体曝光后,惠氏还立即邀请了国内几名专家为其辩解,认为奶粉中的那点儿亚硝酸盐含量对消费者无害。
2009年2月23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等地十多位喝惠氏奶粉罹患上结石的孩子的家长,一起向惠氏“讨个说法”,但最终惠氏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要求。
2011年11月,山东烟台消费者葛先生购买惠氏奶粉见活虫,当地工商部门想进一步调解,但惠氏方面却不肯出面与消费者交流。
2012年5月24日《华西都市报》下属《华西城市读本》报道,宜宾市一位陈姓消费者在惠氏奶粉中发现毛发和丝线等异物,孩子吃了该奶粉后出现严重呕吐腹泻,但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认为异物不可能出现在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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