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审查细则主要有5个要求:一是要求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和GMP管理体系(“优良制造标准”,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二是要求有自建控奶源;三是要求企业有研发能力;四是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特别是原辅材料的采购要求;五是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如提高了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生产用水要使用纯化水等。
与此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再审核再清理和产品信息备案工作,进一步清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规范产品信息和包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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