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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奶粉水客发展成组织性集团 被抓可获赔4千

2014年08月25日 16:28阅读次数:248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府去年实施“限奶令”,携带超过2罐婴儿配方奶粉即属违法走私,水货客带奶粉活动并未绝迹,并已发展成具组织性的集团。海关年初捣破1个集团拘捕14人,发现集团与水货客设有合作协议,水客要向集团缴付每5日100元(港元(7.7500, 0.0001, 0.00%)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府去年实施“限奶令”,携带超过2罐婴儿配方奶粉即属违法走私,水货客带奶粉活动并未绝迹,并已发展成具组织性的集团。海关年初捣破1个集团拘捕14人,发现集团与水货客设有合作协议,水客要向集团缴付每5日100元(港元(7.7500, 0.0001, 0.00%) 下同)“保费”,其间带货过关如被捕可获赔偿4000元,估计水客每罐获利20多元,有大胆水客为“回本”每次过关会带上8至10罐。

  香港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组指挥官赵汉昌表示,今年1月,海关捣破1宗集团式走私奶粉案件,有14人被捕包括港人及内地人,是拘捕人数最多的走私奶粉单一案件,行动共起出超过10000罐共重8300多公斤配方奶粉,约值280万元。

  案情指,集团招揽一批固定水货客,以蚂蚁搬家形式从香港偷运婴儿奶粉回内地,集团以隐蔽商铺作掩饰,水客只能向特定地点取货。集团更设有“保险制”,水客须向集团每5日缴交100元人民币(6.1509,-0.0001, -0.00%)作担保费用,如在5日内被捕,集团会向该水客赔偿4000元,作为保释金及罚款。水客如“续保”就要再付100元,相反如取回100元,就等同退出集团,水客如向别家商户取货,就会不受集团保障。

  据了解,该水货集团作法“均真”没有诈骗,的确有向被捕水客赔钱,检获集团的水客名单,名字旁边以红字写上“中”,代表水客“中招”被捕要赔钱。水客将奶粉带回内地后将货交予接头人,逐罐计钱,每罐可赚取港币20至25元利润,如是内地水货客就会以人民币计算。因此,水客于5日内多带多赚,“大胆的水客一次带10罐8罐,亦有水客分多次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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