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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卖奶粉不得入选"爱婴医院"

2014年08月22日 14:36阅读次数:266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已按照国家最新标准重新评定“爱婴医院”,一旦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患者推销或宣传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将被一票否决,不能入选“爱婴医院”。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已按照国家最新标准重新评定“爱婴医院”,一旦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患者推销或宣传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将被一票否决,不能入选“爱婴医院”。

  市卫生局基妇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有99家助产医疗机构,其中大部分按照旧的评定标准被评为“爱婴医院”。今年,国家卫计委出台新的爱婴医院评定标准。记者从新标准中看到,助产医疗机构要评为爱婴医院,必须建立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而旧标准仅仅是医院助产科室成立小组即可。另外,在新标准中,还将住院期间纯母乳喂养率和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纳入产科、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足以说明对母乳喂养和严格限制随意剖宫产的重视程度。

  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董勇说,在新标准中,还有两个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一票否决”: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医疗机构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一旦出现任何一种状况,助产医疗机构将不能评为“爱婴医院”。

  据了解,我市各区(市)县按新标准对爱婴医院评定正在进行,省卫计委将于10月公布“上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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