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香港海关昨天(27日)提醒市民及离境人士,需要注意从3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携带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离港的新规定”。根据新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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