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像奶粉这样关乎婴幼儿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香港政府如何管理?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和其他商品一样,香港政府也让奶粉业自由竞争,政府的角色是制定规则,做好“裁判员”的角色,惩罚和清理不符规定的行为,并不主动参与市场。
香港既非奶粉产地,也没有自己的奶粉品牌。政府不用纠结是否需要支援“主场作战”的队伍,不用以大规模拨款或注资等方式鼓励本地品牌。自由港的背景让欧美日澳等“奶粉大国”品牌在香港竞争,各施拳脚。
和其他食品一样,奶粉需要受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和《食物安全条例》的规管,且有专门的《奶粉规例》分章。规例内容并不多,只在奶粉容器标签、奶粉成分组合及类别(比如全脂奶、脱脂奶)上有细致规定。比如对于标签,规例指“稳固地贴在容器上或构成容器的一部分,其位置须在容器的侧面或顶部,以收清楚可见之效”。
香港奉行自由贸易政策,进出口货物都不用缴付任何关税或增值税(酒、烟草、碳氢油类和甲醇除外),报备手续也力求简单便捷。一直秉承“大市场、小政府”的香港,对于奶粉的进口并不受限,数量全靠市场调节。但当市场失效时,香港政府也会出手调节,这也是2013年瞩目的“限奶令”事件。
根据贸易署数据,2006至2008年香港用于36个月以下婴儿的配方奶进口量维持在每年1500万公斤的水平,但其后需求激增,2012年相关配方奶进口量增至4000万公斤。对比同期香港出生数字17%的增幅,政府相信奶粉大多被水货客运走,以满足内地父母的需求。面对本地妈妈的缺奶呼吁,香港政府于2013年3月修改《进出口规例》,规定除非获得贸易署发出的出口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配方奶,而出境人士无论香港公民或旅客,只准携带最多两罐(1.8公斤)配方奶。此令一出,水货转运行为大幅减少,香港奶粉的进口量也随之下降。
对于奶粉供应商,除了“限奶令”的打击外,未来还要面临更严格的销售宣传规管。早在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便制定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规管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品的不当宣传。但毕竟,这只是一个指引,多年来香港的奶粉商纯靠自我规管,导致的结果是,香港各大奶粉供应商只是在推销6个月以下小婴儿奶粉时稍微克制,对于大宝宝奶粉的宣传仍然颇为高调,多方面暗示进食奶粉会在肠道健康、免疫力、脑部发育甚至视力上更有益。
以最近热播的一款美国奶粉广告为例,一名宝宝在幼儿园比赛中识字、绘画都拿了第一,但身高却是小伙伴们中最矮的。广告中把宝宝身高落后的原因归结为挑食偏食,从而引出该品牌的奶粉可以补充蛋白质和多种维生素,并标榜自己获得了“最多儿科医生推荐”。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