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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口水战升级 互诉包装侵权

2012年08月22日 17:31 阅读次数:219
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争端本周从商标上升到外包装,这对“冤家”又在争辩其包装侵权的问题,究竟这场广药和加多宝的战争何时才结束,看来还得一阵子的时间了。

  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争端本周从商标上升到外包装,这对“冤家”又在争辩其包装侵权的问题,究竟这场广药和加多宝的战争何时才结束,看来还得一阵子的时间了。

  广药方面律师表示,就加多宝“红罐”装潢涉嫌侵权向法院起诉,已获立案。而加多宝则称,由于广药“山寨营销”已经将其诉至法院,并获得法院立案受理。

 广药:诉加多宝包装侵权

  “红罐王老吉属于知名商品,其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上,设计独特,具有显著的区别特征,并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应为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广药集团代理律师称。

  在广药方面看来,“王老吉”知名商品和特有装潢是合为一体而不能人为剥离,都归“王老吉”品牌所有人广药集团持有,具有独占性、排他性,未经该知名商品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相同、相近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侵权。

  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洪波表示,红罐装潢广药从未轻言放弃,他们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代表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此外,针对近期加多宝通过部分媒体刊登“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更名”,“红罐凉茶更名”等广告信息,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表示,王老吉从未更名,广药 集团生产的红罐王老吉目前正在全国进行产品铺货。任何试图通过媒体广告扭曲事实、造成消费者的误会、严重损害王老吉声誉的行为均侵犯广药集团的合法权利。

广药 王老吉

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属于自己

  “红罐外包装归属加多宝。”加多宝方面几乎在同一时间也发出声明。

  加多宝向记者提供的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显示,设计人为鸿道集团法人代表陈鸿道。加多宝方面同时表示,在2003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号)的判决结果中,法院认定红罐凉茶的商品包装装潢权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方面称,目前双方仲裁案仍在诉讼期,商标最终裁决结果未出台前,“加多宝即使继续使用‘王老吉’字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加多宝此前发布声明称,广药推出了自己的红罐装凉茶,“很明显,其行为完全是剽窃加多宝的创意,不劳而获,属于典型的‘山寨营销’,目的在于误导消费者。”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

  对于以上侵权行为,加多宝已向相关法律部门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利,并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依法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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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吉商标使用时间成谜

  加多宝本周发布声明,称一直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广药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广药方面则表示,这部分费用是加多宝单方面强行支付。

  加多宝还称,仲裁书的裁决中已清晰说明鸿道集团在裁决生效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因此加多宝收到仲裁书后第一时间就停止了生产带“王老吉”标识的凉茶产品,并启用了自主品牌“加多宝”。

  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称,虽然仲裁结果是5月9日生效的,但是加多宝收到该仲裁结果已经是5月11日。因此,从5月12日开始,就已经停止生产带有“王老吉”字样的产品。

  对于该说法,广药集团总经理李楚源则表示,“王老吉”商标使用费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单方面在强行支付。

  广药曾发律师函要求其停用商标,并多次将钱退回,但加多宝还是要打过来,试图用这种“强迫式”的支付造成既成事实。

  对此,冯志敏则向记者表示,公司有广药开具的收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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