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长期缺氧的后果之死亡
胎儿窘迫主要发生在临产过程,也可发生在妊娠后期。发生在临产过程者,可以是发生在妊娠后期的延续和加重。胎儿窘迫多见于产前期,主要有胎盘功能不全的表现。
胎儿死亡:病理生理高危妊娠,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慢性高血压、肾炎、糖尿病、心脏病、哮喘、重度贫血、过期妊娠等,或由于血管病变使子宫血液减少,或由于胎盘的退行变,或由于血氧浓度过低,使胎儿得不到足够的供氧,引起胎儿生长迟缓、红细胞增多症、胎动减少,甚至严重的胎儿窘迫,引起胎儿宫内死亡。
新生儿死亡:胎儿宫内窘迫和出生窒息都是围产期死亡及神经系统后遗症的重要原因,占围产儿死亡原因的首位。当胎儿出现轻度缺血或缺血早期,主要表现为心、脑、以及肾上腺等重要脏器的血管扩张,肝、肾、肠及四肢等外周血管收缩,用以保证重要生命器官的正常功能;当胎儿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缺血进一步加剧,出现心力衰竭,加上局部血管活性物质的分泌,所有器官的血流量均下降,此时胎儿为不可逆的损伤阶段,危及围生儿的生命,严重者会导致新生儿死亡。
胎儿长期缺氧的后果之永久性脑损伤
脑是一个对缺血和酸中毒反应最敏感的器官,引起脑损伤的因素有很多,其中胎儿缺氧即是其一。缺血、缺氧性脑病是胎儿窘迫最严重的并发症。胎儿缺氧对脑组织损伤有2种:第一种是功能性的损伤,轻度或慢性的胎儿窘迫以及胎儿生长受限的胎儿远期随访,结果显示其后的智力发育低于正常胎儿;第二种是器质性损伤,在严重的脑缺氧时,易引起脑水肿、脑细胞坏死、脑出血等并发症,称之为缺血、缺氧性脑病。
若胎儿缺氧及时治疗恢复了,胎儿大脑只出现暂时性损伤,则治疗一周左右即可恢复。若胎儿长期缺氧,胎儿大脑脑细胞已造成变形坏死,则很难短期内恢复,更严重者会形成永久性脑损伤。
胎儿缺氧引起的脑损伤有哪些
缺氧缺血性脑病
在围产儿死亡顺序中,胎儿宫内缺氧发展成新生儿缺血缺氧性疾病致死者占各种因素的第一位。
脑水肿
脑水肿是指脑内水分增加、导致脑容积增大的病理现象,是脑组织对各种致病因素的反应。缺氧与酸中毒使脑微血管内皮受损,导致其通透性增加,液体渗出形成间质水肿。脑细胞肿胀、间质水肿和血管内皮细胞肿胀都可导致脑血流受阻,从而进一步加重缺血缺氧和脑水肿,形成恶性循环。脑水肿可致颅内高压,损伤脑组织。
脑瘫
胎儿宫内窘迫有可能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症状严重者就可以导致脑瘫。指从出生后一个月内脑发育尚未成熟阶段,由于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以姿势各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综合征。
智力低下
轻度或慢性的胎儿窘迫以及胎儿生长受限的胎儿远期随访,结果显示其后的智力发育低于正常胎儿。智商(IQ)低于人群均值2.0标准差(人群的IQ均值定为100,一个标准差的IQ值为15),一般IQ在70(或75)以下即为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智力低下则是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量伴有适应性行为缺陷的一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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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长期缺氧的后果之危及产妇生命健康
严重的胎儿缺氧可能会直接造成孕妇的流产、早产甚至胎死宫内,危机产妇的健康。而对于患有心、肺、肾等慢性疾病的孕妇,由于妊娠加重了心、肺、肾等脏器的负担,有可能导致心、肺、肾等器官功能衰竭,从而出现生命危险。
注意
积极防治妊娠期并发症,如心脏病、贫血、妊娠高血压疾病、肺结核等。其次要及时处理过期妊娠。妊娠晚期,如果经医生检查后确定为臀位、横位等,孕妇不要自行采用纠正胎位的方式,而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采用膝胸卧位的方法来纠正胎位,避免发生脐带缠绕、脐带打结的危险。孕妇应遵照医嘱注意休息,防止胎膜早破、脐带脱垂。
如何预防胎儿缺氧
1.孕妇过去有过流产、死胎、严重黄疸婴儿史者,特别是在检验父母血型后发现有可能引起新生儿溶血时,应定期到医院进行血清免疫抗体效价的检查。妊娠6个月内每月一次,7~8个月每半月一次,8个月后每周一次,以便及早发现和防止溶血对胎儿的伤害,避免溶血引起胎儿缺血,危及围生儿的生命。
2.患有慢性心、肺、肾疾病的妇女不要贸然怀孕。因为随着胎儿不断生长,所需要的营养也不断增加,势必使孕妇的心、肺、脑、肾等脏器负担加重。如果孕妇某些器官功能不够健全,不能同时满足自身和胎儿的需求,轻者会造成胎儿营养不良,重者会出现死胎、畸胎。也有的胎儿因缺氧而在出生后智力发育不全,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3.孕妈妈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并禁烟、戒酒;注意卧床休息,最好采取左侧卧位,并可配合舒喘灵等药物的应用,使宫体松弛,血管扩张,以利于改善胎盘血液供应。
4.补充营养,除食疗外,还可输注葡萄糖溶液及氨基酸等,以促进胎儿发育;每天给予间断吸氧,预防或缓解胎儿宫内缺氧。
5.在孕期尤其是怀孕晚期,孕妇都不宜坐得过久。因为坐姿会压迫子宫,不利于胎儿在腹部活动,时间长了会影响胎盘的血液循环,继而会引起胎儿缺氧。孕妇要适当多走动,这样不仅对胎儿有好处,还有利于抬头下降,等分娩时会更有助于顺产。
6.怀孕18周到怀孕20周的孕妈妈要学会计算胎动。孕妈妈计算胎动时,可取坐位或卧位,每日早、中、晚在固定的时间内各数1小时,3次相加的数值乘以4,即为12小时的胎动数。胎动低于10次/12小时或超过40次/12小时,则有可能胎儿宫内缺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