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两个聪明的儿子。他们的聪明只要用上一半就够了,剩下的一半是多余的。他们想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而他们也敢于这样做,因为公主宣布过,说要找一个她认为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
这两个人做了一星期的准备──他们就只有这一点准备时间。但是这也够了,因为他们有许多学问,而他们的学问都是有用的。其中一位已经把整本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出的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个市府议员所应该知道的东西,因此他认为他能谈论国家大事;此外他还学会在裤子的吊带上绣花,因为他是一个文雅和手指灵巧的人。
“我要娶这位公主!”他们两人齐声说。
于是他们的父亲就给他们每人一匹漂亮的马。那个能背诵整本字典和三年报纸的兄弟得到一匹黑色的马;那个懂得国家大事和会绣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擦了一些鱼肝油,好使他们能够说话圆滑。所有的仆人都站在院子里,看他们上马。这时忽然第三位少爷来了,原来他们一共是三兄弟,但谁也不把他当个兄弟,因为他没有其它两个那样有学问,大家都把他叫做“笨汉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漂亮,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问。
“到宫里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去!你没有听到全国各地的鼓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