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是我给他起的英文名。)
乐乐马上说:“Happy look cake,眼睛怎么说?”
“Eye.”
“Happy look cake,eye big.”
我意识到乐乐在造句呢,于是说:“Happy looks at cake,eyes change big.”并让乐乐也说了一遍。后来想想,应该说turn这个词更恰当。不过我不在意语法和词汇的准确,关键是感觉和接纳。
吃的时候,我自己也品尝了一口:“Too sweet .”(太甜了。)乐乐举着三个手指说:“Three(三个)sweet .”他以为我说的是:“Two(两个) sweet .”
一个周日的下午,他在自己房间玩“过家家”,嘴里用英文不停地说着什么。当时我在收拾别的房间,没有注意。等他说第二遍的时候,我立刻悄悄把录音笔放在他的门外,给录下来了,想以后作为鼓励他学习英文的一个资源。
尽管不是每个妈妈都会像《宝贝比我强》的作者罗翔和汤峥嵘那样,给孩子创造一个双语养育的环境,但是他们的那种精神是可以学习的。
尽管我的英语口语很“臭”,但是用来启蒙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我的目的在于让孩子对语言敏感,对英文感兴趣。让5岁的孩子把英文说得很多、很流畅,不是我真正的目的,这也不是我的强项,我何必自寻烦恼呢?再者,我自己一贯的主张是,在孩子小时候接受新事物时,重点在于激发他的敏感和兴趣,而不是掌握技巧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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