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主要是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减是减少校内作业,二减是减少校外补课。
双减政策要点梳理
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3、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5、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6、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7、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8、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9、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10、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11、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12、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
13、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14、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15、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7月24日国家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八个方面共30细项。
《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其中对于校外培训方面,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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