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2018年年底前,手机客户端将实现个人公积金提取等功能。以后公积金不需要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直接就可办理提取。
2018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系统升级暂停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4月23日0时至5月9日24时,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系统升级。
升级后,5月15日起,大家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支付宝生活号以及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这三款手机客户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贷款等情况。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升级期间,部分公积金业务将暂停,暂停的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登记开户、缴存、提取、 转移、转存和信息变更等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放款、 还款和贷款变更等业务;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业务(应急支取业务除外);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自助查询、还款预约和密码重置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卡申请及联名卡银行端住房公积金查询等业务。
目前只在北京可以提,其他城市还需要等待。
根据我们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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