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领证吉日一共有12天,分别是1号、4号、6号、8号、10号、17号、18号、20号、21号、27号、29号和30号。
注意:不过,由于民政局属于国家机关,周末、中秋和国庆放假,所以领证吉日要去除1号、4号、6号、8号、10号、17号和18号,剩下适合10月领证的日子就只有20号、21号、27号、29号和30号了。
只要是大家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点半到11点半,下午的13点半到17点半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没问题,可以顺利领证。
1、领证的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再婚当事人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三者中的其一),另外别忘记带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另外也要带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需要提供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另外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
2、领证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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