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韩文华 禅诉 报道
趁幼女的父母上班无人看护之时,一名56岁老汉涉嫌数次对一名年仅8岁的幼女实施性侵行为。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盘某因涉嫌强奸罪日前已被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通报,盘某是阳春市人,出生于1955年。事发前,他在禅城区某工厂担任煮饭等后勤工作,与被害人小青(化名)一家均住在张槎街道某集体宿舍。因平日都是邻居,双方相互常有走动。在小青的父亲陈某眼中,盘某性格还算随和,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
因盘某宿舍有一台电视,小青常常在父母外出工作之际,一个人跑到盘某宿舍看自己喜欢的节目。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期间,盘某趁小青父母中午上班无暇对其看护之机,先后在其宿舍内四次对幼女小青实施奸淫。
检察官介绍,因小青年龄尚幼对发生的事情根本无法判断,甚至“忘记了把这个事情告诉父母”。今年4月9日,小青母亲发现孩子身体有异常,经反复追问,小青才将隔壁大叔多次接触其身体的事情详细告诉了父母。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盘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检察官指出,当前,一些父母为了生计,将年幼的小孩放在家中任其四处玩耍的现象较为普遍。希望小青的遭遇能引起各位家长的警醒,在履行好监护职责的同时,也要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培养他们的辨别能力,多一些关心他们的成长。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