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罗志祥(微博)经纪公司发声明称,娱乐双周第135期封面标题“90后嫩模爆罗志祥闺房怪癖”的报道内文不实,甚至刊登错误照片误导读者,均已明显恶意贬损艺人名誉。目前经纪公司已经委托律师进行取证及提起诉讼等事宜。
以下为致媒体声明函全文:
查娱乐双周第135期一则封面标题为‘90索模爆罗志祥闺房怪癖’制报道,内文藉由一名自称阎莉女性的不实爆料,恶意捏造本公司旗下艺人罗志祥‘密会阎莉’的不实报道,不仅未经查证,甚至刊登错误的照片误导读者,而阎姓女子现在微博留言暗指其与罗志祥先生密会,后又恶意向媒体为不实爆料,以趁机炒作成名,均已明显是恶意贬损艺人名誉的行为。对于该不实爆料者及媒体此种践踏他人人格以谋求个人私益之行为,本公司表达严正谴责及抗议。
关于该则乌龙报道一事,本月初即有其他内地媒体因此认错道歉,本公司也曾对外公开说明澄清艺人罗志祥完全不认识该名女子,只在录制我爱记歌词节目时,在节目上见过该女子。不料该等凭空捏造的不实传闻,仍遭有心人士一而再、再而三的恶意散播利用,且文中完全不实的描述和影射,严重诋毁艺人的名誉及最基本的自尊,即便是身为公众人物的艺人,该等不实爆料及报道对于艺人人格的扭曲和污蔑,也远远超越可忍受之程度。因此,本公司以委请律师对于恶意捏造事实之爆料者及不实报道之媒体进行搜证及提告等事宜,为免各媒体因不知上情,进行引用前述不实报道,而造成以讹传讹效应,损及各媒体之公信力,并再次对无辜受波及的艺人罗志祥先生权益造成损害,本公司特此呼吁并恳请各媒体帮忙转知并注意上情,并吁请各媒体于报道前影善尽查证义务,并为真实报道,以免涉及法律责任。
天地合娱乐制作有限公司
6月29日
致媒体声明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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