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中考拟定于2016年正式实行,在实施前设有两年过渡期,即目前在读的初一初二学生,学籍在广州,但户籍和父母的工作单位都不在广州市的,将通过在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的方式来解决两年过渡的问题。
在广州异地中考征求意见稿中有详细的规定,即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可享受异地中考政策。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条件:
一、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广州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社会保险指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四、随迁子女指在广州市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凡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学生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各项条件要求的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
关于异地中考“四个三”条件,众多网友表示“条件太高”,据相关信息,异地中考的目的主要为把广州有限的资源只提供给为广州作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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