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家长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针对焦女士等人的遭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邱建新教授表示,这样的规定简直太荒谬。邱建新表示,建邺区实验幼儿园作为公办园,本身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孩子和父母一方的户口在小区内,完全可以到小区配套幼儿园就学。
邱建新认为,为了孩子正常入园,从法律上说一个家庭破碎了,这对孩子、对家长都是一道深深的伤口。现实生活中,假离婚最后成真的例子并不是没有,父母为了孩子入园办离婚,是有隐形的风险的。可以这样说,这件事暴露了公共政策制定的随意性和缺乏监管,这对于家庭纽带的破坏性后果是严重的,这种看似没有违规、实则破坏社会秩序的做法,必须制止。
邱建新痛心地说,这几对夫妇不必离婚,如果通过教育部门协商不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舆论的途径来维权。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表示,这不单单是一个小区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在居住、人口规划等方面,应该更有前瞻性眼光,做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另外,学前教育目前不属于义务教育,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缺失和滞后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这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
这算不算一种“中国式离婚”新概念?
一条规定让三个家庭解体,至少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如此,三个孩子成了单亲家庭子女。更为悲哀的是,从目前情况看,爸妈离了婚,孩子能不能入园竟然还是未知数。
教育部门总说,不是孩子入园难,而是家长们太挑。现在还能怪家长们挑吗?哦,对不起,可能还真得怪某些家长太挑,比如有关系的,能找领导批来条子的。
为了娃入园,爸妈竟离婚。从来未有事,竟出建邺区。
让我们就用这首打油诗,与建邺区实验幼儿园、建邺区教育局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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