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早教> 教育资讯> 教育热点> 3对夫妻办理离婚只为孩子入园

3对夫妻办理离婚只为孩子入园

2012年05月15日 09:31 出处:互联网 作者:Lee 阅读次数:842
前些年在福利分房时代,有人为了能分到房子办假结婚、假离婚;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有人为了多拿房子而办理假离婚。不过,为了让孩子上幼儿园,父母竟办理了离婚,这样的荒唐事想必很少有人能听到,但这种事在南京市建邺区实验幼儿园成了现实。

  区教育局:园方做法没有违反规定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记者来到建邺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说,对于此事区教育局是知情的,因为这几名家长来过教育局好几次。不过,建邺区实验幼儿园虽然是公办幼儿园,但目前是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幼儿园本身有权制定关于招生方面的规定,区教育局对于幼儿园只是业务指导,并不是上下级之间的管理关系。幼儿园是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目前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孩子户口的明确规定,该幼儿园的这一新规定并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

  有关人士表示,针对这几名孩子的入园问题,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曾与家长一起到幼儿园协商,但园方一直没有答应。“我们只能继续协调,不能过多地干涉园方的自主权,”有关人士说,目前区教育局不能保证这几名孩子可以进建邺区实验幼儿园,但可以保证孩子有幼儿园可上,西堤国际小区附近还有中海南师大幼儿园等,跟西堤国际只有一条马路之隔。

  对此,焦女士等家长表示,对于安排他们的孩子到其他幼儿园这一办法他们不能接受。因为西堤国际小区的开发商卖房时,就是把建邺区实验幼儿园作为配套,业主子女享有优先入园的权利。目前单单因为幼儿园出台的这项规定,孩子就不能正常入园,这让家长感觉很不公平。

  家长们说,建邺区实验幼儿园的这一新规没有先例,南京其他幼儿园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政府教育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从全局考虑,我们倒可以理解,可一个幼儿园今年是这个限制性规定,明年又是另一个规定,家长们无所适从,孩子入园、上学都是大事,不管是政府教育部门,还是幼儿园,制定相关规定时都应该对孩子、对家长负责。”

1 2 3 4 5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

    猜你喜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