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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女童遭性侵害报告:多亲属老师所为

2012年05月23日 14:16 出处:互联网 作者:莫言 阅读次数:171
日前,广东省妇联与省检察院对全省女童受性侵害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调研组在对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此类案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茂名、深圳两地基层进行实地调研。

  省妇联与省检察院联合调研显示:过去三年广东2506名女童被性侵

  留守小姐妹屡遭附近村民强奸;禽兽老师数年性侵多名小学女生;6岁女童被母亲同事强奸……日前,省妇联与省检察院对全省女童受性侵害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调研组在对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此类案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茂名、深圳两地基层进行实地调研。

  调查发现,在女童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女童遭到性犯罪侵害的现象最为突出,占案件总数的75.34%。过去三年,逾2500名女童被性侵害,其中近半在14岁以下。而且,性侵女童者65.74%是熟人。

  (注:文中人名圴为化名)

  调查 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中75%是性侵

  联合调研报告指出,近三年来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女童人数增多。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涉及到“不满18岁”女童被害人案件共2267件2506人。其中涉及性侵害的案件高达1708件,占受理案件数的75.34%,排前列的分别为强奸、猥亵儿童、猥亵妇女、强迫、组织、引诱卖淫等性侵害案件。

  受性侵女童近半14岁以下

  其中,受害女童中年龄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最多。全省来看,女童被害人的年龄分布相对均匀,14岁以上人员比例略高。在2506名女童被害人中,14周岁以上的1271人,占总人数的50.72%,而14周岁以下的1235人,占总人数的49.28%。

  同时,具有受害女童“熟人”身份的加害人多。 据调查数据,此类案件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属于“熟悉”关系的占65.74%。而属于“陌生”关系的占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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