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没能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我的孩子被老师给打伤了,虽然事情已过去了一个星期,但老师及学校至今没有给我们一个说法。”昨日(4月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市民张女士致电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
据张女士讲,她的女儿今年只有12岁,就读于呼市新民学校四年级。3月29日中午,孩子放学后像平时一样回她的奶奶家吃饭,刚一进家门,她的奶奶就发现孩子好像哭过,而且脸部有明显的伤痕,便追问出什么事情了。当时孩子只是简单地称自己不小心碰到了课桌上,没什么大碍。说完之后就说自己的头有一些疼痛,下午也没去上学。听说了此事之后,当晚张女士夫妇便赶到了孩子的奶奶家,张女士看到孩子脸部的伤痕后不停地追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孩子才断断续续说出了实情:“是因为没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被老师打的。”
“听到孩子是被老师打伤后我非常气愤,第二天找到了学校的王校长。王校长随即让班主任与教导处的一名老师带着孩子到解放军253医院进行了检查。当时我也见到了打孩子的语文老师刘老师,刘老师还振振有辞地说‘我是在管理孩子,难道还打错了吗?’虽然我知道老师管理学生的初衷是好的,可是下手也未免太重了吧。”张女士边说边拿出了一张孩子受伤后的照片,记者在照片上看到,孩子的左眼下部、左眼的上眼皮,右臀部和右胳膊等部位都有很明显的淤青。
昨日10时许,记者与张女士夫妇一同来到了呼市新民学校。采访中,孩子的班主任樊老师向记者解释说:“刘老师还比较年轻,可能是一时冲动,孩子没有完成作业,教育孩子是对的,但是打孩子确实是不对的。”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记者又见到了当事人刘老师,虽然记者多次询问为什么要以打人的方式来惩罚孩子,可刘老师始终表情凝重且一语不发。
随后,记者与呼市新民学校的王校长取得了联系。当记者说明采访意图后,王校长告诉记者:“当初家长来学校找我,因为事发时我不在现场,所以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后来才得知孩子确实是因为没有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而被老师打伤了。我们学校在以往开大会的时候,曾经明确告知老师不允许体罚学生。既然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学校就得正确面对,我们将开校领导行政会,经过研究后最终会给家长一个合理的答复。”
17时许,记者再次与家长张女士取得了联系,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王校长的协调下,学校的会计、班主任、当事人刘老师及教导处主任中午到家里看望了孩子,对孩子作出了正式的赔礼道歉,并赔偿了2000元的轻伤损失费。同时为了不影响孩子今后的学习,学校还会为孩子所在的班级调换语文老师。”张女士说,她对学校的调解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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