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2018年起,深圳市南山区秋季学位申请须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具体说明:
2018年起,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申请学位当年的8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深圳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例如:2018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7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咨询电话: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7年06月20日
一、户籍内儿童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18年小学入学年龄应为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最终入学年龄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的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入学工作通知为准。)
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一级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他有效凭证。初次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2018年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市北区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满一年以上;
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
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
同时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市北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备注:
1、社会保险参保必须是用工单位缴纳;
2、自有住房或租赁租房用途必须为住宅性质,且根据国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备案证明登记日为准;
3、根据国务院《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已发证时间为准,前后两证需连贯持续;
4、2018年市北区小学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最终以当年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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