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属于精神伤害的范畴。而低龄语言暴力,就是限定了施暴者或受暴者是青少年。很多情况下,语言暴力源自不平等的相互关系,受害者通常缺乏自卫的力量,未成年人遭受的语言暴力就属于这一类。
肢体暴力
所有暴力中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型态,它有着相当具体的行为表现,通常也会在受害者身上留下明显的伤痕,包括踢打同学、抢夺他们的东西等。施暴者的暴力行为也会随着他们年纪的增长而变本加厉。另外,校园性侵害也属于肢体暴力的范畴。
性侵害
性侵害是校园肢体暴力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暴力形式,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一般认为,只要是一方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从而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的,都可构成性骚扰。
校园性侵害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学生的性侵害;第二种是学生之间或者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性侵害。
暴力式侵害: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学生,或以暴力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学生实施强奸、轮奸或调戏、猥亵等。
流氓滋扰型侵害:如语言调戏,推、拉、摸、撞等占便宜,做下流动作等。
胁迫型侵害:即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己或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社交型侵害: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往往还出于各种顾虑不敢揭发。
网恋型侵害:利用网络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和好感,相约见面后骗取受害人钱财或者进行性侵害。
诱惑型性侵害: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的性侵害。
关系暴力
关系暴力,在本手册中又称为“冷暴力”,它是最常见,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通常是通过说服同伴排挤某人,使弱势同伴被排挤在团体之外,或借此切断他们的关系连结,让他们觉得被排挤。这一类型的暴力往往牵涉到言语的暴力,常会牵涉散播不实的谣言,或是排挤、离间小团体的成员。此类暴力伴随而来的人际疏离感,经常让受害者觉得无助、沮丧。
网络暴力
一般而言,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侮辱性的言论,这些言论打破道德底线,造成当事人名誉受损。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图像等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使用的语言文字攻击性极强并且出言刻薄,有些甚至恶毒、残忍、不堪入目,严重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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