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分科而学的意思,后指将各种知识通过细化分类(如数学、物理、化学等)研究,形成逐渐完整的知识体系。它是关于发现发明创造实践的学问,它是人类探索研究感悟宇宙万物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的总称。
科学是一个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的知识的系统。在一个旧的,密切相关的意思,“科学”还指可合理解释,并可靠地应用型知识的主体本身。科学的专业从业者习惯上被称为科学家。
自古典时代,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奠定了基础,强调实验数据及其结果的重现性。在西方世界在近代早期的话:“科学”和“自然哲学“有时可以互换使用。在西方世界直到17世纪,自然哲学(自然科学)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独立的科学分支,与唯物同源。
在现代用法中,“科学”经常指的是追求知识,不但对知识本身的一种方式,它也经常受限于研究这些分支寻求解释物质世界的现象。在17世纪和18世纪的科学家越来越多地寻求在自然法则,如牛顿运动定律方面制定知识。而在19世纪的过程中,“科学”一词变得越来越与科学方法本身相关联,以研究自然世界有纪律的方法,包括物理、化学、地质学和生物学。它是在19世纪也使科学家一词是由博物学家区分自然知识和知识创造。
然而,“科学”还继续使用在广义上表示可靠,可教的知识的一个话题,反映在现代术语如图书馆学和计算机科学。这也反映在学术研究的某些领域,如“社会科学”或“政治学”的名称。
不会互相违背
科学是宇宙的现象和规律,宇宙所定下的规律不会互相否定,例如宇宙不会规定它的规定是错误,宇宙不会规定既能穿越时空,又规定不能穿越时空,在这两个规定中宇宙只能规定一个是对的,另一个是错误的。
有意义的存在
宇宙定下的规律不会没有意义,例如宇宙不会规定在宇宙什么都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存在没有意义,故宇宙中的物体才会运动,出现生命这种存在。
对于科学的核心特征或者说所谓科学精神,随着人类的进步,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科学具有如下特征:
理性客观:从事科学研究不以“神”、“鬼”、“仙佛”、“上帝”为前提(一些科学家仍会信仰宗教,"科学"本身是理性思维的结果。),一切以客观事实的观察为基础,通常科学家会设计实验并控制各种变因来保证实验的准确性,以及解释理论的能力。
可证伪:这是来自卡尔·波普尔的观点,人类其实无法知道一门学问里的理论是否一定正确,若这门学问有部份有错误时,人们可以严谨明确的证明这部分的错误,的确是错的,那这门学问就算是合乎科学的学问。
存在一个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可以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例如:广义相对论在微观世界失效,量子理论在宏观世界失效。不过科学家们仍然努力寻找与探索是否有某种理论可以囊括所有自然现象(至少在物理界,将相对论与量子力学合并是一至少延续数十年的野心。)。
普遍必然性:科学理论来自于实践,也必须回到实践,它必须能够解释其适用范围内的已知的所有事实。
科学还可以分为从理论和应用等多个层次。
在与社会进步的相互作用中,科学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得到不断加强,科学体系本身也不断壮大,它对人类历史的重大影响日趋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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