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至17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带来了航海事业的大发展。满载着商品、黑奴和金银财宝的欧洲船只,是海盗抢劫的理想猎物。谁都不是生出来就做海盗的,最早的海盗其实就是水手。比如说船触礁了,或者被处罚丢在荒岛上了,为了活命,想办法把别人的船引过来抢劫,就此成了海盗。不过海盗能在加勒比海如此猖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官方的支持。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多是加勒比海的岛屿,从此西班牙就掌握了通往美洲的航线,英国、法国、荷兰的政府要想竞争,就鼓励海盗去抢劫西班牙船只,但是不准侵犯本国的商船。
17和18世纪之交,加勒比海地区出现了30年的海盗“黄金时代”,当时使用短火枪和水手弯刀的海盗群里,出现了一批“名人”,比如由富商到海军英雄最后作为海盗被绞死的“海盗王子”基德船长,一年里抢劫了50多艘船舰、28岁就葬身海底的“黑山姆”贝拉米,用四艘海盗船攻击海港的“黑胡子”蒂奇,一生抢劫470艘船的“准男爵”罗伯茨……一个个都是当时的传奇人物,也是现在许多小说、电影和动漫的主人公。
其实海盗自古就有,可以说有了商船就有了海盗。最早的海盗记录来自地中海,记载在公元前14年的黏土碑文上。后来到罗马帝国时,庞培将军率战船5000艘、士兵12万出征,方才摧毁了海盗的老窝,给了地中海一段时期的平静。和加勒比海盗一样,许多地方海盗的猖獗往往有政府支持的背景。比如16至19世纪来自北非的穆斯林海盗,在政府支持下专门抢劫基督教的船只。有些欧洲国家居然给海盗发放许可证去攻击别国的商船,作为国家海军的补充。因此在欧洲历史上,海盗、国王和探险家往往不容易区分。10世纪的丹麦国王
“蓝牙”哈拉尔就是海盗出身;19世纪的海上霸主、“日不落帝国”英国,当初也是靠着海盗起家。在科学探险上,对南半球考察和海洋气象学做出巨大贡献的英国人威廉·丹皮尔,就曾是一名加勒比海盗。借其名命名南极和南美洲之间的“德雷克海峡”的弗朗西斯·德雷克,既是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被封为英格兰勋爵的海上英雄,又是以凶恶著称的海盗。
海盗当然不只是西方才有。比如明朝潮州人陈祖义,洪武年间全家逃到南洋入海为盗,在马来半岛的马六甲,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盗集团,最多时人数上万、战船近百,活动在中国台湾、南海和日本、印度洋等地,劫掠万艘以上船只,攻陷50多座城镇,在郑和下西洋时还想假投降、真抢劫,被郑和活捉押回后镇压。直到今天,东南亚马来西亚海区仍然有海盗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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