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救吸毒人员,我国政府采用多种戒毒模式:
(1)自愿戒毒。为鼓励吸毒人员与毒品决裂,我国建立了自愿戒毒模式,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2)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包括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其他不适宜强制戒毒所戒毒的),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下,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劳动教养期限为6个月至3年。劳教戒毒所对劳教戒毒人员依法实施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进行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强制矫正与思想感化相辅相成。
吸毒带来的家庭危机
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六亲不认,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在家庭中,无论是丈夫吸毒还是妻子吸毒,都会对家庭造成致命的打击。首先,吸毒开支巨大,常常要不了多久就会耗尽家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其次,吸毒行为影响吸毒者与家人的情感交流。吸毒者一般倾向于自我封闭,自得其乐,对家人的情感需要漠不关心。有时,不是吸毒者在毒瘾发用的疯狂中杀死亲人,就是亲人在愤怒和绝望中了结“瘾君子”。吸毒家庭中子女的命运更为可悲。吸毒妇女一旦怀孕,还会影响到腹中的胎儿的正常发育,对胎儿的孕育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吸毒家庭往往还会虐待和遗弃儿童,等等。
毒品带来的社会问题
(1)毒品诱发违法犯罪。吸毒者需要大量的金钱,吸毒者面对这样高额的费用和强烈的诱惑,会丧心病狂、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进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许多瘾君子五毒俱全,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大量事实证明,吸毒已成为诱发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的根源之一。
(2)毒品使国民素质下降。毒品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世人皆知。
(3)毒品造成国家财富流失和经济衰退。
20世纪80年代,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
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因为林则徐虎门销烟是6月3日起,共进行了23日结束,故将6月26日定为 国际禁毒日 。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从1992年起,国际禁毒日每年都有一个活动主题,以达到国际社会关注和共同参与的效果。
如1992年国际禁毒日的口号是:“毒品,全球问题,需要全球解决”;1998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1999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亲近音乐,远离毒品”;2000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Facing Reality: Denial, Corruption and Violence;2001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体育拒绝毒品”;2002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吸毒与艾滋病”。2003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是:“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 (2003年我国“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主题为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2004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2005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珍惜自我,健康选择”。2006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毒品不是儿戏”,旨在呼吁国际社会重视对少年儿童的反毒教育,让他们了解毒品的危害,保护少年儿童远离毒品,为他们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2006年国家禁毒日的主题是“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1990年2月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第17届禁毒特别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并郑重宣布将20世纪最后10年(1991年-2000年)定为“国际禁毒十年”。要求各国立即开展有效而持续的禁毒斗争,促进《全球行动纲领》的实施。1998年6月,联合国第二次禁毒特别联大通过的《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等文件,就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控制兴奋剂、减少毒品需求、打击洗钱、铲除非法毒品作物,为全世界建立一个“无毒品世界”制定了跨世纪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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