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想象那个血淋淋的场景,没有勇气揣测故事的结局。
巧的是前几天才看到一段视频:一个外国的妈妈带着孩子回家,在家门口遭遇两条恶犬袭击,妈妈在慌乱中没有找到开门的钥匙,只能拼命护着孩子,自己任由恶犬撕咬,最后有邻居来了才帮忙驱走恶犬。 于是,我百度“恶犬伤人”,搜索的结果简直触目惊心,原来全国各地,有这么多恐怖的事件已经发生: 2016年7月18日,湖北宜昌,一名男子被自家养的比特犬撕咬。2016年4月28日,广州番禺一名7岁孩子遭3条猎犬围攻,狗主人也被咬伤。2015年3月14日,黑龙江尚志市一名13岁男孩被多条猎犬撕咬,不幸死亡。2014年10月29日,安徽古镇2名小学生被3条恶犬撕咬,其中一名学生被咬死。2013年7月10日,安徽省阜南县两名儿童被恶犬袭击,一死一伤。2013年6月27日,辽宁大连一名6岁女童遭藏獒撕咬,救治无效死亡。2013年6月3日,山西运城8岁女童被藏獒袭击。 2015年5月7日,成都的母亲张丹,为了护住怀中的两岁的儿子,任凭恶犬撕咬长达5分钟,全身19处受伤。这一事件当时曾引起极大反响,大家都盛赞母爱的伟大。
这些消息,每一则都让人惊心动魄。而下面一则消息,则让我感到极其无语:
2015年5月10日,乌鲁木齐一家4S店门口,一只流浪狗“小黑”吓到了3岁的孩子(孩子爸爸称扑倒了孩子,爱狗人士称狗只是朝孩子叫了几声),孩子爸爸王先生一气之下用铁棍和木棒打这只狗,把狗嘴打歪了。我想,王先生对小黑狗的“报复”也许有点过了,但爱狗人士的行为,更让我无话可说。
即便照爱狗人士说的,小黑狗只是朝着孩子叫,没有给孩子造成身体的伤害,可当时如果不是有爸爸在一旁,谁知道会发生什么?而且,它吓唬到孩子,这个要由谁来承担责任?
恶犬伤人,主人承担什么责任呢?诺曦妈妈在网上搜了一下,主要有以下三方的责任:
治安处罚责任。如果犬主人明知所养犬种存在致人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依然违法饲养并且缺失监管,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事实结果,犬主人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为不爱狗的人士,我们都希望爱狗人士们能管好自家的狗狗,尤其是体型较大的狗,在公共场所遛狗请务必牵好,不要说“我的狗很乖不咬人”这样的话,请顾虑一下怕狗人士的感受。
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作为家长,我们要怎么教育孩子防犬呢? 狗在什么情况下容易伤人?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 1)保卫领地或资源是狗攻击孩子的最常见原因:狗感到孩子可能要夺走它的食物或玩具;狗感到自己的领地被孩子侵犯;狗在看护自己的食物时,对突然到来的孩子,不管是熟悉还是陌生,都有可能发起攻击。4)流浪狗或者照顾不周的狗,很可能患有各种生理疾病,这些疾病会随着狗的成长而加重,并引起疼痛,导致狗攻击孩子。
另外,有专业人士分析,孩子的身高与大型狗差不多,眼睛容易与狗平视,如果与狗对视久了,狗就会感受到威胁,从而做出攻击行为。
1)不要接近正在和小狗玩的母狗,更不要抱走小狗。
2)不要靠近正在睡觉、吃东西或者警戒的狗,哪怕它是自家的。
3)不要抢走狗的食物、骨头或者玩具。8)遇到狗狗,不要尖叫,不要突然奔跑,冷静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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