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多样性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Biological Diversity)是每年的5月22日。
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12月20日,通过第55/201号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日”,以增加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指定这一天为国际日是以此庆祝1992年5月22日内罗毕会议最后通过的决议《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议文本。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所有形式、层次和联合体中生命的多样化。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和它们组成的系统的总体多样性和变异性。生物多样性包括三个层次: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若干年来,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已受到严重威胁,许多物种正变成濒危物种。美国国会技术监督局认为,如果人类消费方式和破坏作用得不到遏止的话,到公元2000年,地球上15-20%的物种将会消失,这种灭绝速度是自然状态下的1000倍。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联合国环境署于1988年11月召开生物多样性特设专家工作组会议,探讨一项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必要性。1989年5月建立了技术和法律特设专家工作组,拟订一个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律文书。到1991年2月,该特设工作组被称为政府间谈判委员会。1992年5月内罗毕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议文本》。《公约》于1992年6月5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缔约国第一次会议1994年11月在巴哈马召开,会议建议12月29日即《公约》生效的日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同时,联大敦促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从各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以期确保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的连续如期举行。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为了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1992年在巴西当时的首都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3个国家签署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29日定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提高人们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2001年将每年12月29日改为5月22日。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截至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
⑴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对资源的持续利用;
⑵促进公平合理地分享由自然资源而产生的利益。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内容
⑴各缔约方应该编制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持续利用的国家战略、计划或方案,或按此目的修改现有的战略、计划或方案。
⑵尽可能并酌情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持续利用纳入到各部门和跨部门的计划、方案或政策之中。
⑶酌情采取立法、行政或政策措施,让提供遗传资源用于生物技术研究的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切实参与有关的研究。
⑷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促进并推动提供遗传资源的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取得基于其提供资源的生物技术所产生的成果和收益。
⑸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提供新的额外资金,以使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够支付因履行公约所增加的费用。
⑹发展中国家应该切实履行公约中的各项义务,采取措施保护本国的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包括三个层次: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提供人类所有的食物和木材、纤维、油料、橡胶等重要的工业原料。中医药绝大部分来自生物,截至目前,直接和间接用于医药的生物已超过3万种。可以说,保护生物多样性就等于保护了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保护了人类文化多样性基础,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生物链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
2005年1月24日,以“生物多样性、科学与管理”为主题、为期5天的生物多样性国际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开幕式上向会议发去致词,呼吁尚未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尽快予以批准。安南在致词中说,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命支柱之一,对稳定气候和恢复土壤起着重要作用,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安南说,如今,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还不够,许多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及人类的社会和经济活动使生物多样性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坏。安南希望各国提高对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呼吁尚未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尽快行动起来。他强调,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乃至所有人的责任,基层社区积极参与尤其重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高级顾问沙伊指出,生物多样性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对经济发展、消除贫困、水土保持和污染控制都有帮助。他说,全球生物多样性每年产生的价值约在3万亿美元左右,而整体的生态系统每年经济效益则高达33万亿美元,几乎与全球国民生产总值相当。因此,保护这一多样性生态体系对人类的生存至关重要。
1、大面积森林采伐、火烧和农垦;
2、草地过度放牧和垦殖;
3、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
4、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5、外来物种的大量引进或侵入;
6、无控制的旅游;
7、污染;
8、全球变暖;
9、各种干扰的累加效应。
(1)、建立自然保护区。
建立自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已成为世界各国保护自然生态和野生动植物免于灭绝并得以繁衍的主要手段。我国的神农架、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对金丝猴、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繁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建立珍稀动物养殖场。
由于栖息繁殖条件遭到破坏,有些野生动物的自然种群,将来势必会灭绝。为此,从如今起就必须着手建立某些珍稀动物的养殖场,进行保护和繁殖,或划定区域实行天然放养。如泰国对鲜鱼的养殖。
(3)、建立全球性的基因库。
如为了保护作物的栽培种及其会灭绝的野生亲缘种,建立全球性的基因库网。如今大多数基因库贮藏着谷类、薯类和豆类等主要农作物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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