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一有1天是三倍工资,2天是双倍工资。
五一劳动节3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加班的,应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4月30日和5月2日是休息日,在此期间安排加班的,如不能补休,按照200%支付加班工资。
1.元旦,法定节假日1天(1月1日);
2.春节,法定节假日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法定节假日1天(农历清明当日);
4.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1天(5月1日);
5.端午节,法定节假日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法定节假日3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法定节假日的这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工资折算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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