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背景导致家长溺爱孩子
我们的文化是,自爱有罪,应该爱别人。但是,人天性首先是自爱的,我们被教导不自爱,其实是违反了人性。在这种教导下,我们压抑了自爱,但被压抑的自爱必须表达出来,而孩子无疑是最适合的表达对象。这样一来,我们在爱孩子的时候,容易比那些尊重自爱文化中的人失去分寸,看起来,溺爱仿佛有那么一点伟大的味道,因为从现象上看,溺爱的父母是通过牺牲自己来满足孩子的需要的。但实际上,溺爱源自父母的自恋,溺爱的父母无视孩子真实的成长需要,而是将孩子当成自己的另一个“我”,给予过度满足。可以说,无限制地给予孩子,其实是无限制地在给予自己。
许多溺爱型的父母,他们已习惯了毫无保留地给予,一旦在他们也需要子女的爱时,才猛然醒悟,孩子对他们却是那么冷漠,他们不明白他们的爱为什么得不到回报,有的孩子在犯罪入狱之时还会将怨恨的目光投向最爱他的那个人,此时,我们父母才后悔不迭:当初他们种下的不是爱的种子,而是仇恨的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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